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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放镇江市民再迎大考 私运烟花爆竹的一律扣押

发布日期:2019-01-31

记者从镇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自元旦起,市“禁放办”在全市开展了密集式宣传引导工作,先后发放告市民一封信5万份、告知书1万份,张贴通告6000份、悬挂横幅600条,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播放公益广告800余次,还出动8辆宣传车对人员密集区、街面、小区进行不间断巡回宣传。元旦以来,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有的市民还主动上交家中剩余的烟花爆竹。截至目前,全市禁放区112家零售网点业主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动配合,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退出和烟花爆竹回购工作已全面完成。

为努力实现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零响声”的目标,警方在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的同时,还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源头管理。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烟花爆竹流动置换点,换购市民家中的存货;会同城管、安监部门联合执法巡查,严防私卖私售行为,强化零售网点管控;交警部门加大对通往禁放区的所有道口、卡口查缉力度,公安、交通、铁路部门也将开展各大交通枢纽安全大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收缴违禁烟花爆竹货品,凡发现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扣押查处。

警方重申,对在禁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处罚信息也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个人参军、个人征信、考录公务员等产生影响。因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据悉,市政府“12345”热线和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已将禁放工作列为重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第一时间接报、派员、收缴、查处。

此外,目前市面上还出现代替传统火药鞭炮的电子烟花鞭炮,主要有3种形式:录音鞭炮、能随着响声并发出闪光的雷电式仿真电子烟花鞭炮、气压驱动型电子烟花鞭炮。虽然我市之前出台的《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未将电子烟花鞭炮纳入其中,但对销售商而言,要确保售卖的电子烟花鞭炮的质量合格,消费者不要购买“三无“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