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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了500元!柳州2天内已开出8张禁放烟花爆竹罚单

发布日期:2019-02-01

1月28日-29日,短短两天时间内,柳州就开出8张禁放烟花爆竹罚单,处罚金额最高达到了500元!

禁燃区域放鞭炮,大喜日子被罚款

本是为了庆贺“添丁”,按照老家习俗燃放鞭炮,不料却因此受了处罚。1月28日下午,柳州市公安局荣军派出所开出了柳州今年重启烟花爆竹“禁放令”后的首张罚单,对在禁止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男子彭某罚款200元。

同日,柳州市鱼峰区一家酒水配送店开张,一大早亲友们就带着爆竹来道贺。为讨个“就要发”的好彩头,当日9时18分,店主韦某等人准时举行开业仪式,随着亲友们“大吉大利”“恭喜发财”的祝福,爆竹声响彻整条街。

但韦某的店铺位于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已被派出所处以100元罚款。

24小时内开出5张罚单

而1月29日,柳州市柳江区也开出首张罚单,并且在短短24小时内,查处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5起,开出行政处罚罚单5张。

29日凌晨,有群众向柳江区拉堡派出所举报称,在柳西新城居民小区内有人燃放鞭炮。

经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是居民韦某。原来,韦某因乔迁新居,按照老家习俗燃放爆竹来图个喜庆吉利。因该地段属于禁放区域,民警当场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告知其《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韦某表示,之前看到过柳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但因心存侥幸受到了处罚。

据了解,柳江民警当天又先后查处了另外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并分别开出行政处罚罚单。

新店开张,“要发”吉时招来“要罚”

1月29日中午,老板阿俊(化名)位于柳石路宝莲新都附近的新店开张,他专门选了中午12时18分的吉时开业,并燃放鞭炮庆贺。结果,“要发”吉时招来“要罚”。

民警告诉阿俊,2019年1月11日起,柳州市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这片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阿俊燃放鞭炮的地点,就位于这片区域内,其行为已违法了相关法规。

阿俊说,他不久前才从外地回来,不了解政府出台的新规。听民警这么一说,阿俊承认了自己的不对,马上叫来员工,把门口刚燃放的爆竹清扫干净。

民警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阿俊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