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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春节前后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共45起 治安拘留16人

发布日期:2019-02-17

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今年2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案件共4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515件,罚款2100元,治安拘留16人。

重庆市燃管办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春节是重庆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新规后的第一个春节,市民普遍对燃放政策表示理解支持,“禁放”工作成效明显,但个别从燃放区节后返渝的群众,忽视了“禁放”规定而实施违法燃放行为。

市燃管办提醒,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并不意味着“禁放”结束,《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的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以及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城市建成区是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禁放区域以外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的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实施“禁放”新政以来,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物少了,重庆空气质量也越来越好。据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今年除夕夜至初一,主城空气质量一直呈优良状态,近年来首次达标。今年春节小长假期间,重庆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2.5%,为5年来最低,空气优良天数达6天,同比增长一倍、为5年来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