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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塘派出所依法处置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发布日期:2020-01-07

元旦期间,双峰县公安局印塘派出所依法处置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584件。

2019年12月31日10时许,江西省万载县李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C7xxx的货车,从江西省万载县装载一车烟花爆竹运往湖南怀化洪江县。

2020年1月1日凌晨1时许,李某驾驶货车途经沪昆高速双峰段时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娄底支队双峰大队民警查获。经查,李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年年旺发财喜炮牌鞭炮180件,发财礼炮牌鞭炮404件。


目前,案件已移交印塘派出所处置,李某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也有所抬头。

按照法律规定,烟花爆竹属危爆物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都需经严格的审批许可。广大群众如有发现涉爆违法行为请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同时,警方呼吁大家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助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守护好我们的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