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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今年春节柳州这些区域继续禁燃烟花爆竹,最高罚500元!

发布日期:2020-01-14

1月13日上午,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明确今年继续执行2019年市政府下发的烟花爆竹全面禁燃规定。

2019年1月11日,市政府发布通告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市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现全面禁燃,各县也相继划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规定从2019年1月11日起,在柳州市以下区域内全年一律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鹧鸪江路—柳长路—北环路—白露大桥—瑞龙路—在建线路(莲塘)—焦柳线—三北高速—柳石路—洛维路—泉南高速—强容路—056县道—鹧鸪江路,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

图中阴影部分为禁放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