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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沈阳三环内开始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20-01-18

1月17日零时后,沈阳三环以内地区就可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了。昨晚,沈阳各零售点摊主都在忙着摆放货物,并对摊床的条幅、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做最后的安全检查。

记者走访多家零售摊点了解到,在价格方面,鼠年烟花爆竹的售价将与猪年基本持平。但从进货量来看,不少零售点摊主都表示今年比去年进的货要少,因为从2020年3月起,三环内及大东区、浑南区、沈北新区全域都将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了。

“今年就适当进了些好卖的新花样,但从总量上说要比去年少不少,因为明年就不让在三环内卖了”,一位摊主说。

主打微烟、低硫、低碳的烟花爆竹将继续唱主角,绝大多数烟花爆竹都从传统的以泥打底改成用纸浆、纸皮封底,这样不仅减少了泥沙废渣的污染,还能进行回收利用。

此外,日景烟花的出现也打破了以往只能在晚间燃放烟花的局限,借助彩烟和彩带等特效,这种可在白天燃放的烟花令广大市民眼前一亮。很多烟花的外包装上都印有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后即可观看到该款烟花的实际燃放效果。

提醒市民,2020年春节期间,沈阳市烟花爆竹销售时限为1月17日零时至1月31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共计15天;燃放时限为1月17日零时至1月31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2月8日当日零时至24时(正月十五日当天),共计16天。市民一定要注意,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四期间以及正月十五以后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燃放将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介绍,2020年春节期间,全市零售点总量继续控制在390个以内。零售点选址有严格要求,比如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火车站、客运站、货运站、公交总站)、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离等。

为防范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和非法产品进入经营流通市场,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货源、品种、规格、质量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沈阳市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施专营标识管理,产品的内外包装上必须标注本市批发企业专营标识,没有专营标识的产品不得在本市销售,并视为非法产品予以查处。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违规设置路边摊或流动售卖烟花爆竹以及违规销售过期烟花爆竹等行为,可以拨打12350或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