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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警方集中销毁一批非法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20-01-22

连日来,沈阳警方不断加大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9起,抓获违法人员10人,其中行政拘留5人,收缴烟花爆竹2276件。1月21日,沈阳警方对近期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

  2020年春节即将到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及时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坚决防止因违法违规烟花爆竹引发的案(事)件。对春节、元宵节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公安机关将强化社会面巡逻管控,维护燃放秩序,为广大市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喜庆、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提示: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要守法经营,必须在审批的地点销售和存放烟花爆竹。市民朋友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要选择质量好、药量小、安全性高,符合沈阳允许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的产品。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三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今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时间为1月17日至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允许燃放时间为1月17日至1月31日和2月8日当天(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当天),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对查实的重大线索举报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