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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处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沈阳警方公布举报电话

发布日期:2021-12-30

2022年春节临近,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沈阳市将实行新的禁放规定。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沈阳警方将全力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上述时段内,沈阳市实行全市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为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公安机关将对下列三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是在禁止时段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在禁放时段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违反法律法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提升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从事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活动。发现他人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可拨打“110”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举报电话:23505499),公安机关将对查实的群众举报线索当事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