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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烟花爆竹,各市设立举报电话公布!

发布日期:2023-01-10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温馨提示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每逢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人们欢庆佳节的重要活动.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提示广大市民朋友:

▲不购买非法劣质烟花爆竹产品

▲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私自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不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

▲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烟花爆竹安全提示“九不要”

一、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商贩产品。

二、不要购买漏药、脱壳、变形、引火线松脱、松动等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无厂名、无商标、无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

三、不要购买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

四、不要长期在家中、车内存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不要在室内、阳台、楼道,以及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七、不要让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八、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九、不要向路面的排水井盖内投掷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山。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当地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省公安厅组织各市公安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1518

沈阳市公安局:024-23505499

大连市公安局:0411-88053502

鞍山市公安局:0412-8777110

抚顺市公安局:024-52787318

本溪市公安局:024-42833780

丹东市公安局:0415-3118805

锦州市公安局:0416-2573150

营口市公安局:0417-3610647

阜新市公安局:0418-2823161

辽阳市公安局:0419-3958093

铁岭市公安局:024-72843637

朝阳市公安局:0421-2623348

盘锦市公安局:0427-2682110

葫芦岛市公安局:0429-3175168

沈抚示范区公安局:024-83258735

辽河公安局:0427-7603788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