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登录]   [免费注册]
  • 咨询热线: 18640030888  |  18202496210  

浏览记录

今年过年还是不能放烟花爆竹别任性!一旦被罚后果很严重(组图)

发布日期:2016-01-21

2015年1月1日起,南京主城区及郊区部分街道、园区实行烟花爆竹全面禁放。又是一年春节将至,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自今年1月20日起至2月底,南京将开展全市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私贩、私运、私储和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从严处罚。整治

  今年,这6种情形将从重处罚

  这次集中整治,将对六种违规违法情形,一律进行重点或从重处罚。

  1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给予行政处罚;

  2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律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一律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罚;

  4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5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6饭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劝阻义务发生消费者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的,一律由城管部门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市民举报奖励加大,最高奖2万

  此次整治除了查处,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还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张晓昆介绍,此前奖励的金额是20元,而从现在起,奖励标准将有所提高。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3630300

  案例

  放鞭炮被罚500元

  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遇到麻烦了

  不少市民打算在春节期间结婚,而不免有人觉得,要放个烟花爆竹才有喜庆的感觉。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晓昆劝告大家,千万不要有这样的想法。

  他说,去年有一位市民,因为孩子结婚放了烟花爆竹,结果被查处,罚了500块钱。后来他因为特殊需要,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却遇到了麻烦。张晓昆解释,只要是受到了治安处罚,不管是警告、罚款还是拘留,公安机关都不会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据了解,在集中整治期间,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新人,都会收到工作人员发放的“禁放告知书”,去工商部门登记的工商业主也将收到。

  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的迈皋桥、燕子矶、马群、尧化、仙林街道区域、栖霞街道绕越公路以内区域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绕越公路以内区域,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区域,以及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区域内全年(包括春节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微调查

  没有了烟花爆竹,我们的年味还能藏在哪儿?有什么建议或意见,欢迎来韶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