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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16-01-24

日前,市政府下发通知,重申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放飞孔明灯等升空物体。近期各相关单位将开展联合行动,强化专项督查。

近期,中心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现象有所抬头,不仅严重扰民,影响空气质量,而且对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产生安全隐患。为此,公安、安监、供销、工商、消防等单位将开展联合行动,对可能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小卖部、超市等进行检查,对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等升空物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相关区政府(管委会)要通过报社、广播、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深入开展禁炮、净空保护宣传工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组织专人进社区、单位等,引导和督促广大群众切实遵守禁炮、净空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