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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留存烟花爆竹可交至居委会 可兑换礼品

发布日期:2016-01-26

外环线以内严禁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而烟花爆竹又属于危险品,居民家中留存的该如何处理?昨天,上海市消防局表示,本市已设置了175处回收点,居民可以留意社区信息,或是前往居委会就近登记,统一回收后上交属地派出所的回收点。

   上交留存烟花可兑换礼品

  对于市民家中未能及时燃放的烟花爆竹,有关部门在全市共设置回收点175处,其中集中回收点15处,临时回收点160处。截至1月24日,累计回收100箱。据市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可以留意社区信息,关注附近的回收点。以长宁区为例,市民可前往所在居委就近登记,由居委会统一回收后上交至属地派出所的回收点。

  为了鼓励市民积极上交,各区县及市消防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办(以下简称管控办)还准备了一些礼品。管控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主要是登记阶段,等春节过后,有关部门将信息汇总后,会将奖品发放至市民手中。”

  执法人员还未赶到现场,燃放行为已经结束,该怎么办?市消防局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留有痕迹,执法人员还会进行调查取证,因此,市民最好不要轻易尝试“钻空子”。同时也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市民拍照、摄像的内容都可作为有关部门的执法依据。

   春节期间“无死角”管控

  春节将至,或者遇到结婚、乔迁新居,有些人宁可罚款也要燃放烟花爆竹,该怎么办?

  根据规定,一旦发现有市民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民警将没收其烟花爆竹,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更重要的是,不仅仅只有罚款这一种处罚措施,如果情节严重并阻挠执法,可能会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严重的可能会被记录到个人档案。”市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是管控烟花爆竹的关键时期,为此,2月6日(小年夜)至2月13日(年初六)期间,每天将投入大量人力进行管控。其中,除夕、年初四和元宵节的16时至次日7时,除必要值班人员外,民警全员上岗、机关增援基层,争取做到“无死角”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