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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烟花爆竹 经营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2016-01-28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规范安全经营,我市将强化“打非治违”,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发现一家,坚决查处取缔一家。

市安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流向登记管理,完善产品购销合同和出入库登记,相关台账要清晰、明了、完善。同时,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管理,严格按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进行存放,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堆垛。批发企业要使用标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封闭式箱式货车向零售单位配送烟花爆竹,特别是市区的烟花爆竹配送要按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并做好配送记录,详细记载配送烟花爆竹的时间、种类、规格、数量和零售单位名称等。对批发企业积压的超标、过期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加强监管,严禁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从2月23日(正月十六)起,全市将回收剩余的烟花爆竹,对于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可回收至烟花爆竹仓库存放;对无法重新进入仓库储存的,要依法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处置。从3月1日起,我市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就烟花爆竹回收开展互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