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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摊现身沈城 4年减少约七成(图)

发布日期:2016-01-31

  昨日,皇姑区街头出现安装完成的销售烟花爆竹彩钢房-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闻英奇摄

  昨日,烟花爆竹销售点现身沈城街头。

  1月24日至28日,是零售点设置时段。各地区负责督促依法取得许可的批发企业和分散经营的零售业户严格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点和春节期间临时库房安全管理条件要求》,在安监、公安、城管等单位的协调下,完成零售货亭的搭设、监控设备安装设置等工作。

  昨日至2月22日,为烟花爆竹配送与看护时段。获得零售许可证的零售业户,从昨日零时后才可进货。相关部门重点查处超量配送、超量储存、异地储存、车辆等移动设备储存和非法设置库房储存等违法行为,督促零售经营者做好网点看护。

  2月1日至2月22日为烟花爆竹销售与燃放时段,2月23日零时停止销售烟花爆竹,从2月23日至29日前为烟花爆竹回库及网点设施拆除时段。

  今年沈阳市结合《方案》要求,全市零售店数量由去年的500个减少到390个。2013年春节期间,沈阳全市设烟花爆竹销售网点1180个,2014年减少到695个,四年减掉了原来七成左右的数量。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需在其产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批发企业专营”字样,没有专营标识的产品,不得在本市销售,一旦流入沈阳市场,均视为非法产品予以查处。禁止单位和个人购买、燃放无专营标识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