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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开出第一张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罚单 举报违规燃放有奖励

发布日期:2017-01-05

扬子晚报网1月5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陆公轩) 为减少噪音、环境污染,六合区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雄州街道主城区范围施行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去年12月底,该区禁放办抽调公安、城管、社区等154人,成立巡查队伍在禁放区巡查执法。1月4日,一女子正在燃放鞭炮被查处,罚款200元,这是六合区禁放以来第一张罚单。

  当天中午11点钟,巡查小组工作人员巡查至雄州街道龙海骏景小区附近,听见小区内有爆竹声。在该小区25幢楼下,发现女子李某正在燃放鞭炮。经询问,李某是为了庆祝弟媳生小孩,从农村地区买了鞭炮前来祝贺。李某说,因自己之前一直在外地,不知道六合城区禁放。李某的弟弟也连称误会,忘记告诉她六合主城区现在禁放烟花爆竹了。

  随后,李某被雄州派出所民警传唤调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对李某处以200元罚款。此外,六合区对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