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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至2月11日重庆市限定区域内可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17-01-08

央广网重庆1月7日消息(记者陈鹏)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对今年春节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和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

今年春节重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为:市、区国家机关办公区域;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车辆和站点、商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加油(气) 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场所及学生宿舍;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及两江新区管委会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和场所。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27日(农历除夕)至2月11日(农历元宵节),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