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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焰火燃放许可证审批时限缩短为7天

发布日期:2017-01-09

1月5日从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治安管理部门将推出服务危爆企业十条新举措。

    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通过广泛征求沈阳涉爆单位的意见、建议,推出服务危爆企业十条新举措,其中将对企业危爆物品储存库房设置,提前介入指导,按照国家标准修建,避免事后验收不合格,造成设施、资金浪费;对剧毒化学品购买、烟花爆竹运输、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开通网上审批,凡符合规定的当日办结;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原因,符合转让条件的闲置危化品,公安机关协助联系接收单位,减轻企业处置负担;对企业处置、转移销毁活动中运输危险品,实行24小时警力押运护送。

    此外,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经公安机关审批后,义务为爆破作业活动提供安全保障。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因同一爆破工程,爆破作业单位需多次在自有库房和作业地之间运输民爆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一次开具运输证明,企业多次使用,不必重复申请。春节期间,民警将缩短焰火燃放许可证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