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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营许可证 他却储存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18-01-31

  中安在线讯据阜阳新闻网报道,近日,有市民致电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称,位于颍东区颍河东路、涡阳路附近的两家门店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关注。

  家住颍东区某小区的李先生说,几日前他分别从颍河东路、涡阳路附近的两家店铺附近经过,却发现店内存放不少烟花爆竹,怀疑是非法储存,希望给予调查。

  接到报料后,记者先后来到李先生所说的这两家店面。位于颍河东路颍汇大市场附近的这家店面,是一处“三合一”场所,一层是经营,二层用于居住和储存货物,而烟花爆竹存储在一层。

  对于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问题,店内一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是老板,具体情况暂不了解。而店铺老板的联系方式,对方也不愿意提供。

  记者又来到位于涡阳北路訾营安置区的这家烟花爆竹店。店内同样属于“三合一”场所,烟花爆竹种类繁多,吸引不少人前来光顾。针对市民反映的违规经营问题,店主同样避而不谈。

  随后,记者跟随辖区颍河东路派出所分别对两家店面进行检查。在对颍汇大市场这家门店进行安全检查时,民警发现该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7件,当场进行清点并予以收缴,并对店主李某进行行政拘留5日。

  对于訾营安置区这家店铺,民警依法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7件,对业主李某行政拘留5日。

  所查扣的烟花爆竹已运至颍东区一处特殊防爆仓库内,后期将统一公开销毁。

 民警提醒,按照相关规定,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市民发现身边出现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同时,不要在居住和经营一体的建筑楼体内进行花爆竹销售,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