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2月10日电(记者高博)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唐山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在唐山市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力度, 5年内市区禁限放烟花爆竹。
   《通告》规定,从2018年2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力度,市区环城路以内,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理区)建成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除夕、正月初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当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所有时间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就这一规定,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市民,这些市民绝大多数都支持政府的决定。市民王威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污染空气,禁放烟花爆竹是好事。也有年轻市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