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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济阳区这个范围内今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19-01-10

9日,济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通知》,向济阳区各部门提出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科学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确保宣传、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禁放措施落到实处,着力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全方位助力济阳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据了解,2019年济阳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是北至泰兴西街、泰兴东街、纬四路,东至经一路、东环路,西至澄波湖路,南至新元大街。

春节前夕,公安、安监等部门将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济阳区所有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婚庆公司、鲜花店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督促其限期上交违规烟花爆竹;要对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以及路边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集中梳理一批辖区内违规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加大对门面房、出租房、闲置房以及城郊结合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捣毁私自存储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济阳区市场。

各镇(街道)、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将管控范围延伸至每条街巷、每个社区、每户商家店面、每家企业单位,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都有管控人员。根据不同时段要求,继续实行三级禁放管控措施。小年、除夕、初一、初五、初六、初八、正月十五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农历小年 (腊月二十三)至元宵节(正月十五)期间,除实施一级禁放管控措施的日期外,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措施。元旦、国庆等其他节日期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措施。

公安、安监对查获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携带)以及违规燃放行为,将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放规定》等依法作出处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且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查证并给予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依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