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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19-01-21

1月18日,梁平区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加强辖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近日,梁平区公安局治安支队举行宣传活动,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情况向市民进行了宣传和告诫。

据了解,2019年2月1日起,梁平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为:机场环线一双桂大道一 竹丰路名柚大道-竹海大道一福德大道一碧湖路一湖滨路一南 站六路延伸至沪蓉高速交界处一沪蓉高速一026乡道一023乡道一023乡道通往梁平职中路段机场路一梁平火车站一303省道一机场环线构成的环形封闭区域和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内。

2019年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 2019年2月4日和2月19日晚19时至次日凌展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城内(文峰路靠近机场路方向部分路段、全民健身中心与湖滨路交汇处空坝燃放烟花爆竹,具体限放区域由区公安局划定井设置限放标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期间,文峰路、 湖滨路部分路敬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过限制燃放点。

另据介绍,未成年人要在成年人看护下燃放烟花爆竹,重点和隐患区域不仅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责任单位还要设置禁放标志标识。违反规定者要被处以行政处罚,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