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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进货卖了172元被查!居民网购烟花爆竹朋友圈兜售被拘

发布日期:2019-01-22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等年节消费品开始热销。贺兰县居民化某想趁机赚点钱,于是从网上购进90箱价值1.7万元的烟花爆竹,可刚在微信朋友圈卖了172元钱,就被贺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查获。1月16日,化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被治安拘留。

民警乔装,抓了人查了货

2019年元旦过后,有群众向贺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举报称,微信朋友圈有人推销烟花爆竹,并将推销视频转发给民警。

民警认真分析案情后,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申请通过技术手段检索视频发布者。找到此人后,民警间接询问得知,此人并不是直接兜售烟花爆竹者,只是帮朋友转发信息而已。起初,此人不愿提供朋友的信息,民警亮明身份并说明利害关系后,他才提供了嫌疑人信息。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按兵不动,通过微信朋友圈观察嫌疑人的行踪。1月16日上午,民警佯装买货与嫌疑人化某取得联系,称要买几千元钱的烟花爆竹。化某以为来了买家,非常爽快地答应“可以来现场看货”。16日15时许,民警一行5人着便装,赶到贺兰县月湖名邸小区一居民楼,由两名民警佯装成买家,敲开二楼一住户家门。一年轻男子开门后,民警进了屋,只见客厅地上摆放着许多纸箱。年轻男子称,纸箱里全是烟花爆竹,共90箱。见状,两名民警眼神交流确认“这就是嫌疑人”后,一名民警与男子谈价格,另一名民警悄悄掏出手机发信息让楼下民警上楼接应。“一分钟后,我们全部进入嫌疑人家中。”民警介绍,他们亮出证件后,嫌疑人脸色顿时苍白,随后主动供述了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一事。

16日晚,嫌疑人化某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现场扣押的90箱烟花爆竹由贺兰县供销社工作人员清点后全部封存到专用仓库,同时依法追缴化某非法所得172元。据悉,这是贺兰县公安局2019年破获的首起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

花1.7万进货,卖了172元被查

1月18日,记者在民警提供的清单上看到,收缴的90箱烟花爆竹中,5000响有8箱多34挂,2000响39箱468挂,1000响38箱933挂,双响炮280个,还有36发、25发、49发礼花等。民警介绍,现场查封时,只有5000响卖出了几挂,其他的包装都还没打开。

化某今年31岁,高中毕业,无稳定职业,平时靠还信用卡业务谋生。2018年年底,为了赚点过节费,他便从网上联络到湖南省一个县城的烟花爆竹供货商,说好价格共进货1.7万元。考虑到烟花爆竹运输难题,供货商要求化某加2000元运费,他们用货车直接送货上门。1月3日,化某进的90箱烟花爆竹到货。随后,他便在微信朋友圈发小视频招揽买家。

民警介绍,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要走专营渠道,并且存放条件要求高。而化某进的货,全是假冒伪劣产品,以1000响1挂为例,进货价仅六七元钱,是供销社专营渠道的一半。同时,化某将烟花爆竹直接堆放在家中,其家中地热采暖,堆放时间长了,极易产生燃爆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提醒,春节临近,请居民通过专营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另外,如果你想从事烟花爆竹零售,请先到当地安监部门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并持零售许可证后,才能销售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