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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听劝!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青岛平度三人被行拘

发布日期:2019-01-24

1月18日,平度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云山派出所,在云山镇刘河甲村,将正在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臧某查获,当场查缴震天雷、二踢脚、彩炮、闪光雷、鞭炮等各类烟花爆竹15000余响,在其家中查缴3300余响。臧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1月21日,治安大队会同张舍派出所在辖区将违法嫌疑人孙某查获。孙某在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手续情况下,非法购买各类烟花爆竹10000余响存放家中,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1月21日,云山派出所在辖区丈岭村一超市检查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一宗,违法嫌疑人李某因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涉嫌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

连日来,平度警方针对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实际,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为。烟花爆竹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公安机关从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入手,严厉查处非法制作、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爆炸事故的发生。

据平度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专管民警介绍,烟花爆竹的生产原料均属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受到撞击、摩擦或遇热,极易燃烧或爆炸,酿成事故,造成惨重损灾,教训极其沉痛。

非法制作烟花爆竹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非法制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至十万元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支持和配合工作,大胆举报,警民携手严厉打击非法制作、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对举报人将视情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87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