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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2019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禁放禁售区域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减为102家

发布日期:2019-01-27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确保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的巩固,1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新闻发布会,就2019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和禁止销售、燃放区域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发布。

今年,我市提前谋划,出台的《兰州市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在总结往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措施,靠实了责任,同时,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我市划定了14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近郊四区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许可工作中,不再在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许可零售网点,依据《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近郊四区政府还划定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今年我市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安监站开展巡查工作,确保禁放时段、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到位;各派出所、社区与辖区内宾馆、酒店、汽车销售4S店等场所签订目标责任书,禁止在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营造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好社会氛围。在坚持环保优先的基础上,我市持续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今年我市共许可零售网点102户(长期零售网点32户,临时零售网点70户),比规划减少8户,七里河、西固和安宁区没有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

此外,在近期集中开展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我市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前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了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的排查。

今年城关、安宁、西固等区域都有大型灯展,为强化对灯展区禁放责任的落实,市安委办还专门印制了针对灯展区禁放的宣传海报,城关、安宁、西固将灯展区作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重点区域,严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严查百货店、集贸市场无证销售烟花爆竹。

今年我市四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有8天,并且有时间限制。据介绍,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实际,今年我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28日)、除夕(2月4日)、正月初一(2月5日)至正月初五(2月9日)、元宵节(2月19日),白天从上午7时至24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